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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究生网传黄色图片 点击82万次被判拘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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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究生网传黄色图片 点击82万次被判拘役

侯毅君

2011年01月10日08:26         留言 0 条     手机看新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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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日前,东城法院开庭审理了两起传播淫秽物品案。因传播色情帖子被点击82万余次,被告人刘某被判处拘役6个月,另一名被告人丁某因律师对点击量不予认可,法庭宣布择期宣判。

  今年30岁的刘某读完研究生后,在网站从事设计工作。检察机关指控称,2010年7月中旬至8月初,刘某在本市东城区小黄庄的暂住地内,通过登录互联网境外“色中色”淫秽网站,申请注册“买花郎”用户名及密码,在该网站发表含淫秽内容的帖子231个,被点击次数达82万余次。刘某后被抓获,作案工具已起获。公诉机关认为刘某的行为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。

  法庭上,刘某说,他发色情图片,是因为网站规定如果不断发帖可以获得更多的积分,提高会员等级后,可有权限浏览更多的色情内容。鉴于刘某认罪态度好,法院依法判处其拘役6个月。

  此外,法院还审理了一起传播淫秽物品案。被告人丁某被指控2008年到2009年间,在正规网站论坛上传了自己写的7篇淫秽小说,点击量共计8万余次。丁某说,他上大学时,因为一些同学喜欢看淫秽帖子,他就开始在网上发包含淫秽内容的小说,其中不仅有转帖的,也有自己原创或拼凑的作品。丁某自称发淫秽小说的目的,是为了和网友共享。由于丁某的律师对于检方指控的点击量不予认可,法官表示将用普通程序择日再审。

  据介绍, 按照司法解释,制作、复制、出版、贩卖、传播淫秽电影、表演、动画等视频文件20个以上的;淫秽音频文件100个以上的;淫秽电子刊物、图片、文章、短信息等200件以上的;淫秽电子信息,实际被点击数达到一万次以上的;以会员制方式出版、贩卖、传播淫秽电子信息,注册会员达200人以上的,不以牟利为目的的,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。

    评论:找不到网址,用百度一搜,居然看到这么一条新闻,冷汗直流。拿来与给位分享。须知上网有风险,切莫乱发言。人在家中坐,网警叔叔背后躲猫猫。据说现在不开机,只要插在电源线和网线连在上面,网警也可以看电脑里面的东西。还有一种更邪乎的说法,离网络线或者电话线一定范围内,也可以搜索电脑内的内容。各位版主是不是都在国外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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买花郎的名字真是挺不错的呀,不过看来这哥们不太走运啊。以前只是觉得坛子里发帖的兄弟都比较辛苦,没想到还会有这种风险。警察叔叔不去抓那些杀人犯、抢劫犯、盗窃犯,把时间和精力花在跟踪一些上色站的兄弟上,实在是有些无聊。所谓食色性也,兄弟们看看黄片、读读色文,这有什么了不起的嘛,没见几个强奸犯是因为上黄网才犯的罪,大家都是成年人,这点自制力恐怕都还是有的。sis的注册会员几百万,我相信没有几个兄弟因为上了sis就去犯罪。要我说这些警察同志就是不务正业,上黄网对社会能有什么大危害?反正俺是看不出来。忽然有一个想法,咱们sis的会员里面会不会有很多警察同志呢?忽然想起来以前一个兄弟说的笑话:警察看黄片最多,扫黄没收的黄片都拿回家自己欣赏去了,呵呵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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又是一个倒霉蛋,可怜的人啊。
不开机就能查硬盘里的东西,好像不太可能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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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会是真的吧
那这个论坛里的人不是大部分都要被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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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扯了、中国那么多大案要案不去破,专门盯着这些小人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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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是吧? 是咱们这个大家庭的?那些警察是怎么查到IP的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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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下子,论坛的知名度大大提高了。很多网友都通过媒体教育,得知了这个神奇的地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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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警太厉害了,老百姓在现实中不敢说话,现在连上网yy都要被抓了,社会马上就要进入和谐大同的时代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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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察真是吃饱了撑的没事干了,居然管这种事情.应该查查那82万次的浏览量里面,有多少是警察浏览的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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幾百年前的東西了 我記得沒多久在這就有人發過這個帖子而且是一模一樣 結果那個會員沒多久就沒再登錄了 我想應該是被抓去了吧 我剛剛去看了那個帖子 回復了 30幾個人確只有發帖子的失蹤了 真實案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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